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嘉富特GefterPVC塑胶地板...
防静电PVC片材地板—康静系列
SNE深意PVC塑胶地板
复合卷材 康盛系列
同质透心 康宇系列
同质透心 康泰系列
复合卷材 康洁系列
同质透心 康丽系列
同质透心 康健系列
复合卷材 清越系列
同质透心地板
架空地板
LVT片材
防静电卷材
防静电地板 清静系列
复合卷材 清逸系列
同质透心 清韵系列
复合卷材 清雅系列
同质透心 清新系列
同质透心 清丽系列
SPC 锁扣地板
宝丽龙PVC塑胶地板卷材
多层密实 康特系列
多层密实 STARLI系列
多层密实 康木系列
同质透心 PP系列
有方向同质透心 品尚系列
同质透心 品睿系列
同质透心 品质系列
同质透心 品优3.0系列
同质透心 佳韵系列
同质透心 贝佳斯系列
多层密实 康林系列
多层密实 康恒系列
多层密实 星耐系列
多层发泡 创意系列
多层发泡 雅轩系列
多层发泡 纯彩系列
多层发泡 星彩系列
多层密实 星丽系列
多层密实 匠心系列
多层密实 星迪系列
多层密实 康雅系列
多层发泡 康韵系列
多层密实 康乐系列
宝丽龙塑胶地板片材
SPC锁扣地板
地毯纹系列
石纹系列
木纹系列
医院PVC墙胶
橡胶地板
SNE-汉诺威系列
SNE-埃森系列
公司新闻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公司新闻>>浏览详细
政策法规解读 GB 50457-2019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四)
发布日期:2021-04-08 10:08

政策法规解读 GB 50457-2019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四)

 

工艺管道

6工艺管道
 
6.1一般规定
6.1.1工艺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中。需要拆洗和消毒的管道应明敷。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管道应明敷,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1.2工艺管道在设计和安装时,不应出现使输送介质滞留和不易清洁的部位。
 
6.1.3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工艺管道宜短。 
 
6.1.4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
 
6.1.5输送纯化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输送注射用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3条的规定;
 
6.1.6工艺管道不宜穿越与其无关的医药洁净室。
 
6.1.7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工艺管道,应根据介质的理化性质控制物料的流速,并应符合本标准第6.4节的有关规定。
 
6.1.8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业气体净化装置应根据气源和生产工艺对气体纯度的要求选择。气体终端净化装置的设置应靠近用气点。 
 
6.2管道材料、阀门和附件
6.2.1管道、管件和阀门等应根据所输送物料的理化性质和使用工况选用。采用的材料和阀门应满足工艺要求,不应吸附和污染物料。
 
6.2.2输送无菌介质的管道材料应采用内壁抛光的优质不锈钢或其他不污染物料的材料,输送纯化水的管道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输送注射用水的管道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5.4.3条的规定。
 
6.2.3输送工艺物料的干管不宜采用软性管道,不得采用铸铁、陶瓷、玻璃等脆性材料。当采用塑性较差日材料时,应有加固和保护措施。
 
6.2.4引入医药洁净室的明敷管道,应采用外抛光不锈钢,或其他不污染环境、外表不易积尘的材料。
 
6.2.5工艺管道上的阀门、管件材质,应与所连接的管道材质相适应。
 
6.2.6医药洁净室内工艺管道上的阀门、管件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尚应采用拆卸、清洗和检修方便的结构形式。
 
6.2.7管道与设备宜采用金属管材连接。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金属软管。 
 
6.3管道的安装、保温
6.3.1工艺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连接。不锈钢管应采用对接氩弧焊。
 
6.3.2管道与阀门连接宜采用焊接连接,也可采用法兰、螺纹或其他密封性能优良的连接件。接触工艺物料的法兰和螺纹的密封圈应采用不易污染物料的材料。
 
6.3.3穿越医药洁净室墙、楼板、顶棚的管道应敷设套管,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螺纹和法兰。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密封措施。
 
6.3.4医药洁净室内的管道应排列整齐,宜减少阀门、管件和管道支架的设置。管道支架应采用不易锈蚀、表面不易脱落颗粒性物质的材料。
 
6.3.5医药洁净室内管道的绝热方式应根据所输送介质的温度确定。冷保温管道的外壁温度不得低于环境的露点温度。
 
6.3.6医药洁净室内的管道绝热保护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颗粒性物质脱落。 6.3.7医药洁净室内的各类管道,均应设置指明输送物料名称及流向的标志。 
 
6.4安全技术
6.4.1存放及使用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设备的放散管应引至室外,并应设置相应的阻火装置、过滤装置和防雷保护设施。放散管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6.4.2可燃气体和氧气管道的末端或最高点应设置放散管。可燃气体放散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的有关规定,氧气管道放散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的有关规定。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应采取防雨和防异物侵入的措施。 
 
6.4.3输送甲类、乙类可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6.4.4下列部位应设置可燃、易爆介质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装置连锁:
1甲类、乙类介质的入口室
2管廊、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甲类、乙类介质的易积聚处; 
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使用甲类、乙类介质的场所。
 
6.4.5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不得使用压缩空气输送可燃、易爆介质。
 
6.4.6各种气瓶应集中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一瓶时,气瓶可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内,但应有气体泄漏报警和消防等安全措施。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 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来源∶www.iwuchen. com

 

二

 

深圳市馨源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554921649(李先生)
 
                 13691878436(于小姐)
 
传       真:0755-82857103
 
网       址:www.pvcsk.com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产品展示 | 公司新闻 | 工程案例 | 留言反馈 | 公司荣誉 | 联系我们
网站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026739号

    深圳市馨源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传    真:0755-82857103                                            

    联系人:李先生   13554921649      

 

      

  

技术支持:牵牛建站 | 中科商务网  | 网站管理